河湖不仅承担着防洪、灌溉、航运等诸多功能,还是自然生态系统等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无可替代等作用。然而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河湖水环境污染问题愈加突出。
据统计,我国80%以上的河湖水环境均受到了不同程度污染,其中很多都出现了季节性或常年性的水体黑臭现象和水质不达标问题。
我国水源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无节制任意排放。而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进入江河湖海等水体,超过水体自净能力,将会导致水体的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特征的改变,造成水质恶化,从而影响到水的利用价值,危害人体健康,破坏生态环境。
工业废水是水环境污染主要源头之一。由于缺少行之有效的法律规定,很多大型企业造成水污染,却没有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这就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任意排放污水,出现“一个企业污染一方水土”的局面。近些年来,虽然我国对工业废水加强加大了处理,但污水的排放量还在不断的增加,导致水环境也不断恶化。
我国人口多,居民的生活垃圾量大,由于生活的垃圾的再利用效率低,大部分垃圾只有堆放在土地上,不仅占据了大面积的土地,还会产生各种病菌,这些病菌会污染空气和地下水,导致环境污染,威胁饮水和农产品安全。
面源污染,即农田施用化肥、农药及水土流失造成的氮、磷等污染。随着我国的污染情况不断恶化,农药对水体所造成的污染也很严重,农业面源的污染已成为水环境污染、湖泊库富营养化的主要影响因素。
随着可持续发展等深入推进,我国治水理念已发生深刻变化,水资源保护及流域污染治理刻不容缓。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
制定区域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工业区规划时都要考虑水体污染问题,对可能出现的水体污染,要采取预防措施,地方污水一定要做到集中排放,集中处理。根据河湖水域具体情况,划分我国7大流域主要河流和湖泊水功能区,确定相应的水质保护目标,规划建立以水功能区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和监控系统。
2、加强监测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
德国在防治水污染方面成效卓著,其中重要一条经验就是得益于完善的立法和资源保护措施。德国利用经济手段对水体保护进行补充的《废水征费法》按“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收取环境保护费用,费率取决于排水数量和其所含有危害物的性质。经过30多年的治理,德国如今的河流湖泊清澈见底,碧波荡漾,水质基本上达到了可直接饮用的程度,成为世界公认的环境保护最好、生态治理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
3、不断提高污水净化技术,减少和消除污染源排放的废水量。
半个多世纪前,瑞士水生态环境建设也曾走过弯路,水利用的飞速发展,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当时,瑞士污水收集率仅为20%。为了治污,瑞士政府建立了发达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所有工业和生活污水,只有经过净化处理并达到净水标准后,才能重新注入湖泊。如今,全瑞士80%以上湖泊的水都可直接饮用。瑞士治污经验表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解决水污染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将废水排入自然水域之前首先使其净化。目前,瑞士民用水水价中,高达三分之二是专门用来处理生活污水的。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并非一蹴而就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当前,我国水污染防治已初步取得积极进展,从治理淮河的“零点行动”到工业废水的处理,到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再到环境保护法的完善、“水十条”的颁布,“法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水环境质量在持续改善,但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水污染治理道路任重道远,迫切需要推动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在降低河湖污染程度的同时,有效提升河湖污染治理成效,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