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环保展上,环境治理的多项关键议题得到了全面探讨和强调。首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质量控制成为焦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前进行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的重要制度。然而,目前仍存在不少质量问题,甚至个别地方弄虚作假,暴露出监管过程中的短板和隐患。与此同时,上海市嘉定区发布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区将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污染治理的协同增效。生态环境部也宣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指导调度和狠抓案例实践,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通过这些举措,环境治理的整体质量和效益将得到全面提升,确保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据上海环保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确定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前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让群众住得安心的一项重要保障。但是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下简称场调)和评审方面还存在不少质量问题,甚至个别地方在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中弄虚作假,评审工作流于形式,相关地块环境风险问题突出。这些问题暴露出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存在风险隐患。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协同增效原则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上海市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协同增效原则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推动一批典型协同控制试点示范项目落地应用;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中央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目前已经走过了八年的历程,应该说阶段性目标已经顺利完成了。这个目标用我们改革方案当时设定的六个词形容,基本上已经达到了,即责任明确、途径顺畅、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并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中央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目前阶段性目标已经顺利完成。生态环境部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二是强化指导调度,推动工作深入;三是狠抓案例实践,推动数量、质量的提升。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