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7月20日向山西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山西省省长蓝佛安主持,督察组组长吴新雄通报督察报告,山西省委书记林武作表态发言。林山青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山西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地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山西省委、省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出“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明确“三个不要三个要”工作要求,部署“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将“三线一单”纳入省委重大改革项目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制修订多部地方性法规,建立纪检、组织、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动问责机制,就生态环境质量恶化问题约谈有关地方。
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多管齐下,“十三五”期间,累计退出煤炭过剩产能1.57亿吨,关停落后煤电机组436.1万千瓦,11个设区市建成区全部出租车、98.8%公交车更换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深入推进“五水综改”等措施,近三年累计实施393项省级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全省58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退出劣ⅴ类,实现历史性突破。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为重点,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太行山、吕梁山为重点推进“两山”生态修复;2020年营造林408.1万亩;新增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及黄土高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75万平方公里。以汾河为重点推进“七河”“五湖”生态治理,建成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13.5公里先行示范段;统筹推进“五湖”、岩溶大泉和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大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3.44万平方公里;主动担当“华北水塔”责任,加大永定河生态补水量。
山西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123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715家;立案处罚417家,罚款3896.58万元;立案侦查5件,拘留7人,约谈171人,问责102人。
督察指出,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中央要求,对照人民期盼,仍存在不小差距。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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